b4.gif (1113 bytes)b6.gif (470 bytes)

b5.gif (5002 bytes)

  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是中国规模最大的美术电影制片基地,成立于 1957 年 4 月。她是融美术片、儿童片的制片、制作、发行、放映及图书、杂志、音像制品、多媒体产品的出版、发行、销售;版权授权经营与开发;儿童卡通服装、玩具、文具礼品的开发与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影视文化机构。
   这里汇集了蜚声动画影坛的编剧、导演、美术设计师、摄影师、作曲家和技术专家,具有较强的影视动画片创作、制作和衍生产品研发实力。 50 多年来,美影为中国动画的发展和繁荣作出了较大的贡献。《大闹天宫》、《牧笛》、《三个和尚》、《宝莲灯》、《大耳朵图图》等优秀作品享誉国内外,获得了包括丹麦欧登塞童话电影节“金质奖”、柏林国际电影节“银熊奖”、中宣部“五个一工程奖”及中国电影“金鸡奖”、“华表奖”、“童牛奖”等在内的200多个奖项。在致力于发展中国民族动画片的同时,还和法国、德国、美国、日本、加拿大、澳大利亚等国合作拍摄了《狐狸列那》、《诺亚方舟》、《不射之射》、《环游地球八十天》、《番茄酱》、《鸭子侦探》、《天才发明家》等影视片。
   在中国电影业全面进入市场以来的 20 多年中,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按照“精简、高效”的原则,以动画产业化发展为目标,通过一系列改革,创作生产能力得到了较为充分的发挥,动画片年产量逐年提高。在动画“产业化”发展历程中,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依托相继组建的“上海亿利美动画有限公司”、“上海卡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”、“《卡通王》杂志社”和“上海美术电影专修学校”、“上海美术电影绘制厂”等经营实体,积极运用所拥有的知识产权,大力开发衍生产品,积极拓展产业渠道,为社会各界提供影视片、广告片的制作、形象设计、卡通产品的研制开发、制作和动画片创作人才培养等服务。
   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具有较为完善的影视发行网络。所创作的影视动画片发行至东南亚和欧美地区;由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制作的动画片电视播放栏目《卡通王》在全国近 30 家电视台播出。
   2004 年,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被广电总局命名为“国家动画产业基地”,成为首批国家级动画产业基地成员单位之一。

     2007年,美影厂又创佳作,出品了大型民族史诗影院动画片《勇士》。该片是美影厂继《大闹天宫》、《哪吒闹海》、《天书奇谭》、《金猴降妖》、《宝莲灯》之后又一部动画长片。全片83分钟,历时4年,斥资1500万人民币打造而成。国际著名导演吕克·贝松也曾亲临《勇士》剧组,被《勇士》流畅的线条、创新的三维技术及坚持的民族特色所折服,无比钦佩地感叹道:“你们的人物造型是别人画不出来的!”并表示要做“金牌推销员”,把《勇士》带到欧洲去。
    此外,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还以动画产业化发展为目标,为社会各界提供影视片、广告片的制作、形象设计、卡通产品的研制开发、制作和动画片创作人才培养等服务。

法定代表人:汪天云                  地址:上海市万航渡路 618 号   
邮编: 200042       总机: 021-62524349           传真: 021-62523352
网址: http://www.ani-sh.com                 E-mail: office@ani-sh.com

photo.gif (20069 bytes)